一、人证算不算法律承认的证据证明
人证属于法律承认的证据类型之一,即证人证言。
根据法律规定,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义务出庭作证。证人证言需具备真实性、关联性和合法性。真实性要求证人如实陈述所知事实;关联性指该证言与案件待证事实有联系;合法性涵盖证人资格、作证程序等符合法律规定。
人证在案件中能提供直接或间接的事实信息,帮助法庭还原案件经过。但仅有证人证言往往证明力有限,通常需与其他证据如物证、书证等相互印证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才能更有力地支持当事人的主张,以促使法庭作出公正裁决。
二、企业重整债务怎么处理
企业重整时,债务处理方式如下:
1.确认债权: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、审查和确认,以明确企业的债务范围和金额。
2.制定重整计划:该计划需对债务清偿作出安排,如延期清偿、减免部分债务、债转股等。
3.清偿顺序:一般遵循法定顺序,如职工债权、社保费用、税收债权、普通债权等。有担保的债权,其担保财产优先用于清偿该债权。
4.执行重整计划:按计划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债务。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,按照规定减免的债务,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,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。
企业重整旨在拯救困境企业,通过合理的债务处理,平衡各方利益,实现企业的重生和可持续发展。
三、企业重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
企业重整时,债权
债权申报: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未到期债权,在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。
债权分类: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分类,如担保债权、职工债权、税收债权、普通债权等。
制定重整计划:重整计划需对债权清偿作出安排,包括债权受偿比例、受偿方式、清偿期限等。
债权清偿: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债权。一般先清偿有担保债权,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、税收债权、普通债权等。
债务调整:可通过债转股、延期偿债、减免债务等方式调整债务结构,减轻企业债务负担,助其恢复经营能力。
需注意,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,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。
人证当然算法律承认的证据证明。在司法实践中,人证往往能提供直接的案件事实信息。但人证的证明力并非绝对,其可信度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。比如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、证人的主观认知及记忆准确性等。当面临具体法律问题,涉及人证作为证据证明效力的判定时,您是否感到困惑呢?若对于人证如何收集、如何增强其证明力,或者在具体案件中怎样运用人证等问题还有疑问,不要迟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,助您明晰法律证据相关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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